详 情

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第一批社会领域项目评审的通知

2022-05-06 11:27来源 :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 235

各相关单位:

  根据工作安排,拟对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第一批社会领域项目开展专家评审,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会议时间

  2022年5月10日,项目答辩顺序详见附表。 

  二、会议地点

  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会议室(胜利路5号,五岔路口财校斜对面)

  三、具体要求

  (一)项目答辩需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,答辩人员需提交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。项目第一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场答辩,需提交事由证明及授权书,授权项目第二负责人答辩,如项目第二负责人亦不能亲自到场答辩,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。

  (二)参与现场答辩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。因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,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。

  (三)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答辩,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(其中汇报时间10分钟,专家质疑5分钟)。

  重点汇报内容:项目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、技术方案、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、所需资金概算与筹措方案、项目各合作方工作基础、合作模式及分工等。

  (四)请务必携带青海省科技服务系统中生成带二维码的项目申报书10份。并提供所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(如品种审定证书、科研奖励证书、成果证书、测试报告、发表论文、专利证书、合作协议书等)。

  (五)请汇报人员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到场,避免人员聚集,全程佩戴口罩。

  (六)本次会议邀请厅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。

  四、联系方式

 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

  联系人:王杏芳 党军

  联系电话:0971-8244588

  附件:项目答辩顺序表_doc.xls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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