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因各申报企业普遍反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专项审计无法及时完成,导致企业无法及时填报和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申报材料。经研究,决定将高新技术企业系统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分别延长至8月15日和8月20日,请各申报企业合理规划申报时间,确保申报质量,按期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。
联系人:
青海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
刘永庆 0971-8244566
青海省科学技术开发中心
杨 灿、彭文博 0971-7179968
2020年7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