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 情

关于开展社发领域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通知

2020-08-10 11:16来源 :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 30

各有关单位:
  2021年度社发领域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截止。根据工作安排,拟将对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工作,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会议时间

  2020年8月12日—8月14日。
  各项目分组及具体汇报时间见附件。
  二、会议地点
  青海省科技创新服务大厅3楼1号、2号会议室
  地址: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4号
  三、具体要求

  1、申请单位需项目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答辩,在参加答辩时,参加答辩人员需提交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。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答辩的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。项目第一负责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答辩,需提交事由证明及授权书,授权项目第二负责人答辩,如项目第二负责人亦不能亲自到场答辩,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。
  2、每个申请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。因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,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。
  3、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答辩,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,其中汇报时间为10分钟,专家质疑5分钟。重点汇报内容:项目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、技术方案、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、所需资金预算与筹措方案、项目申报企业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(R&D投入情况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、研发机构设置情况、项目负责人及申报企业承接政府项目情况等)、项目实施条件(产学研合作情况、项目参与单位情况、项目资金配比等)、项目预期产出(科研产出情况、预期产值情况、项目实施期内年销售收入增长速度等)。
  4、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,不进行辩论或探讨。
  5、请务必携带系统生成的带二维码的项目申报书10份,以及所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(如品种审定证书、科研奖励证书、成果证书、测试报告、发表论文、专利证书、合作协议书等)1份。

  6、请汇报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到场。

  四、联系方式
 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
  联系人:杨广智   赵以莲 

  联系电话:0971-8244588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8月10日

  附件:2021年度青海省社会领域科技计划申报项目答辩顺序表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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